4) 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。
5) 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。
6) 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,导热油炉维护,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。
7) 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安全监察申报定期检验计划,导热油炉操作流程,并对检验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。
检查制度 编辑
明确任务;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。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一次现场检查,导热油炉,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,并作好记录,当班司炉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。巡回检查及记录的具体内容可参照《热载体炉的运行操作》制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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